“我们不生产奶粉,我们只是奶粉的搬运工”,婴儿奶粉,保健品,护肤品,甚至各种生活用品等越来越多的境外商品翻山越岭、横跨大洋,通过代购的肩扛手提渗透到生活的点点滴滴。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,无非就是8月31日下午,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》,正式表决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,该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。
这部法律的出台,在小编看来其实更大的是保证了我们在各大购物平台的品质安全,对于消费者来说是非常有益处的,不过这部法律的出台真的像有些说法那样可以又被称为《代购法》吗?
小编个人觉得其实不然……为什么这么说呢?
首先我们来看看最近传的比较多的说法
第一:代购必须申请采购国和中国两个国家的营业执照,同时交税,需要申请食物流通许可证。
第二:没有中文标签,没有国家认监委认证的婴儿奶粉不得销售。
第三:违反本法,最高可被罚50万人民币。
那电商法真的又是代购法吗?是专门针对代购的吗?
当然不算是!
严格来说是针对所有电子商务活动,不仅仅包括代购,各种线上经营都包括在内,比如“网约车”这种也属于噢。之前因为缺乏这方面的法律,所以最近假货、水货,甚至网约车出事的新闻频出,所以电商法的推出对于改善这一方面是非常有利于消费者的!
那到底要不要办理所谓的两个国家营业执照呢?
新电商法中的确提到了,经营者需要办理营业执照,而且也提到了缴纳税,但是公民纳税本就是合法合理的,不过对于所谓的需要办理采购国的营业执照,以及缴纳两国税的说法,小编并没有在法律中找到,查找了一些其它相关法律解读信息也没有明确要求。
最后就是所谓的婴儿奶粉不得销售,小编也翻阅查找,对比了整篇法规,法律中也没有条例明确提到“奶粉”、“食品”、“许可证”等字眼,所以这个说法也有待质疑。
下面就是大家关心的罚款问题了
法律中确实有提到,“五十万元以上,两百万元以下罚款”,但是针对的是那些没有办营业执照、侵权、销售非法禁止商品等违法行为,这很明显针对的是某些电商上面的假货黑商而订的,感觉和正儿八经卖东西的代购没啥关系。
其实总结看下来,此次法律的完善更新,是更加有利于消费者的,但是也不是所谓的在针对代购,如果说对于代购最大的影响,无非就是需要申请营业执照了,提高成本,不过营业执照办理以及一些许可办理是很麻烦,但是它这个出发点也只是让假货不再猖獗,最主要还是现在假货、侵权、刷单的现象太严重,为了让大家可以放心网购,国家不得不出来管管了。
跨境进口电商通关主要有四种模式——人肉、直邮,保税区以及一般贸易。《电商法》实施后,采用前三种模式的个人代购和跨境电商平台的准入门槛、管理成本和税收成本都将提高,价格优势也越来越小。
当然,这也是市场竞争自然选择的结果。代购的主要利润来源就是赚取买卖差价,如今成本大幅提升,个人代购要维持现金流和利润,就不得不提高售价。
最后补充一句,《电商法》虽然加大了监管力度,但也明确提出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从事跨境电商,相信在新零售的大趋势下,新的跨境代购模式即将兴起,至于有什么惊喜,让我们拭目以待吧。